篇名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命題大綱今年增加房地合一稅,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16/09/22
內文
考選部於今年7月27日公告修正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科目之命題大綱,增加「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不動產交易部分)」,亦即增加房地合一稅。如同地政士考試今年增加房地合一稅,今年立馬考出「所得稅法對於個人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之稅率規定為何?」同理,今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一定會出房地合一稅相關試題!例如:
一、房屋、土地交易,在何種情形下,免納所得稅?
二、自住房地出售,所得稅有何優惠?
三、試述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有關所得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甚至有可能考計算題,例如:
甲個人於民國104年10月買入一間店面,買入價格800萬元,買入時之移轉現值20萬元。嗣於民國105年11月賣出,賣出價格1,500萬元,賣出時之移轉現值30萬元。104年10月至105年11月之物價指數105。試問甲應繳納多少土地增值稅及所得稅?
答:
土地增值稅:
前次移轉現值:20*105%=21
本次移轉現值:30
土地漲價總數額:30-21=9
土地增值稅:9*20%=1.8
所得稅:
支付必要費用按成交價5%計。
房地交易所得餘額:1500-800-1500*5%-9=616
所得稅:616*35%=215.6
甲應繳納土地增值稅1.8萬元,應繳納所得稅215.6萬元。
關鍵詞
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房地合一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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