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更正登記之同一性,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18/08/23
內文
更正登記不得妨害原登記之同一性。所稱同一性,指同一權利主體、同一權利種類及同一權利標的而言。如同一人之姓名、住址、出生年月日等之漏誤,得以更正登記為之。如同一權利種類之地租、存續期間、權利範圍等之漏誤,得以更正登記為之。如同一標的之面積、地號、使用地類別等之漏誤,得以更正登記為之。
申請更正登記,如更正登記後之權利主體、種類、範圍或標的與原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所載不符者,有違登記之同一性,應不予受理(更正登記法令補充要點第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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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更正登記、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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