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名
房屋預售制度是房價飆漲之溫床,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25/04/24
內文
(一)預售屋及房屋預售制度之緣起:早期,我國法律並無預售屋及房屋預售制度之明文規定,然業界已普遍實施。及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民國84年6月28日總統公布)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民國88年2月3日總統公布)始正式入法。諸如: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從反面解釋,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經領得建造執照,得辦理銷售。亦即,銷售預售屋為合法行為。如果該法條規定:「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得辦理銷售。」則銷售預售屋為違法行為。應特別強調,世界各國,有的國家允許銷售預售屋,有的國家禁止銷售預售屋。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3款規定:「預售屋: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
(二)房屋預售制度與房價飆漲之關係:
房屋預售制度是房價飆漲之溫床。其理由如下:
- 房屋預售制度,購屋者運用財務槓桿及選擇權操作進行房地投機,導致不動產景氣時,大量湧入投機客購買預售屋,房屋假性需求增加。
- 建設公司之預售個案委由代銷公司銷售(俗稱包銷)。代銷公司為了爭取銷售個案,競相創造區域新行情。因此不動產景氣時,預售價帶動新成屋價,新成屋價再帶動中古屋價,導致不動產價格全面上漲。
- 代銷公司採包銷承攬預售個案,承擔銷售成敗之風險。因此,代銷公司不擇手段採取違規銷售(如利用網路傳播不實資訊、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假象等),製造「今天不買,明天房價更高」之恐慌心理。
- 預售個案創新價完銷,經媒體大肆渲染,造成民眾對房價之預期心理,進而吸引更多投機客進場。預期終於實現,實現後再預期,形成房價惡性循環上揚。
綜上,房屋預售制度於不動產多頭市場,誘使房價飆漲,對不動產價格之穩定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房屋預售制度不是好的制度。
關鍵詞
預售屋、房屋預售、公寓大廈、房價飆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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