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建物測量成果圖與建物標示圖之差異
作者
曾榮耀(蘇偉強)
日期
2026/05/26
內文
兩者目的皆是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圖資內容也都包含建物平面圖與位置圖,惟其差異如下:
- 意義
(1)建物測量成果圖
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登記機關於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因此,建物測量成果圖即向登記機關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所繪製之平面圖與位置圖成果。
(2)建物標示圖
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應先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但在中華民國102年10月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檢附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及簽證之建物標示圖辦理登記者,不在此限。亦即建物標示圖係直接依據使用執照竣工圖說繪製平面圖與位置圖,免向登記機關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縮短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辦理時間。 - 過程
(1)建物測量成果圖:應向登記機關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
(2)建物標示圖:免向登記機關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 - 繪製者
(1)建物測量成果圖
- A.由登記機關實地測量。
- B.於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依法建造完成之建物,其建物第一次測量,得依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轉繪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免通知實地測量。依規定轉繪之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得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地政士或其他與測量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為轉繪人。
應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辦理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及簽證。
關鍵詞
建物測量成果圖、建物標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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