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危老申請程序及期限,曾榮耀老師
作者
蘇偉強
日期
2018/08/30
內文
各位同學好
沒想到危老條例再次於估價師考科出現,還好老師都有上,希望同學們都可以獲得好成績!
今日另外提醒危老條例的程序,請接下來要考地方特考的同學要注意一下
(一)申請程序
依本條例規定申請重建時,新建建築物之起造人應擬具重建計畫,取得重建計畫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同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依建築法令規定申請建築執照。(危§5I)
參考後面的流程圖。
(二)申請期限
重建計畫之申請,施行期限至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危§5II)(2027.5.31)(本條例施行10年內)。另注意有「容積獎勵」與「賦稅減免」的申請時程限制(參下表),申請人必須在相關期限內提出重建計畫,向都市發展局申請報核,以維權益。
項目 | 內容 | 申請期限 |
---|---|---|
容積獎勵 | 獎勵基地基準容積10% | 2020年5月9日 |
稅賦優惠 | 地價稅及房屋稅之減免 | 2022年5月9日 |
危老條例施行期限 | 申請重建計畫最終期限 | 2027年5月31日 |
資料來源:參考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問答集,107.5
關鍵詞
危老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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