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曾榮耀老師
作者
蘇偉強
日期
2020/02/27
內文
各位同學好
去年已開始試辦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其相關內容,地政士與高普考同學要特別注意,相關重要內容提醒如下:
104年開始全國均已實施同一縣市跨地政事務所收辦土地登記。
108年10月開始試辦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也就是台中市的案件可以拿到台北市某地政事務所申請,並且由受理的台北市某地政事務所直接審查辦理完成。但注意目前限於以下幾種登記項目:
(一)住址變更登記。
(二)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三)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四)門牌整編登記。
(五)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六)預告登記。
(七)塗銷預告登記。
但倘若有以下情形,則不能跨縣市收辦,只可以由該地政事務所代收,幫忙郵寄至管轄地政事務所辦理完成後再寄回:
(一)檢附資料為重測、重劃、逕為分割前之原權利書狀。
(二)登記名義人為無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為流水編。
(三)屬祭祀公業條例或地籍清理條例公告清理之標的。
(四)土地或建物所有權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有欠繳相關費用情形。
(五)屬信託財產之標的。
關鍵詞
跨縣市土地登記、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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