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名
農業權,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25/02/13
內文
因應國土計畫法,最近有「農業權」之報導。農業權,指農地之發展權移轉,亦即農地之容積移轉。詳言之,農地只能作農業使用,無法興建房屋,為平衡農地與建地之利益,農地之發展權(即容積)得移出至建地使用。藉著容積市場買賣移轉,而使農地獲得補償。
(一)農地容積移轉之優點
- 保護優良農地,避免農地流失。
- 平衡農地與建地之利益,使農民獲得補償。
- 藉由市場機制,保護農地,減輕政府之財政負擔。
(二)農地容積移轉之缺點
- 農地數量龐大,所釋出之容積,市場恐無法吸納。
- 建地之既有容積,再加上農地釋出之容積,將造成都市公共設施無法負荷。
- 農地所釋出之容積過多,供強需弱,容積價格偏低,農民無法獲得充分補償。
基上,農地容積移轉之可行性仍待商榷。然,農地具有外部利益,除生產糧食外,尚可涵養水源、調節氣候、保護生態、減緩暖化等效益。為使外部利益內部化,政府應對農地予以補貼,以符公平原則。
關鍵詞
農業權、農地、容積、容積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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