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規」命題趨勢及準備之道
地政士考試之「土地法規」命題範圍,包括土地法、土地法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地政士法、地政士法施行細則等八種。一般以出四道申論題為原則,每題二十五分,較常出現於地權、地用、土地徵收、地政士法等章。
「土地法規」的五大命題題型
- 法條題型:
直接由某一法條規定命題,此種法條一般均有列點規定。如那些土地不得為私有?(土地法第十四條)又如區段徵收之目的?(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 - 綜合題型:
同一課題而散布在各法條,加以整理。如土地法有那些優先購買權之規定?(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土地法第一○四條、土地法第一○七條) - 申論題型:
就法律規定,申論其立法目的與規定意涵。如土地法第十條:「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屬於中華民國人民全體,其經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者,為私有土地。」試申其義?又如土地法第四十三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試申其義? - 比較題型:
相類似或易於混淆之名詞加以比較。如抵價地與抵費地、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等是。 - 實例題型:
列舉實例,而由考生依法解析。如花旗銀行擬於甲的林地上設定抵押權,是否可行?又如某甲之土地下發現豐富石油,則石油是屬何人所有?
總之,「土地法規」一科,扣除土地登記、土地稅等二部分,範圍大為減少,準備容易多了,地政士的考生若能掌握重點,多讀幾次,成績必將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