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容積是私有財,抑或公共財?容積是物權,抑或債權?,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17/09/21
內文
容積是私有財,抑或公共財?容積是物權,抑或債權?
【解答】
(一)容積是私有財,抑或公共財?
容積移轉源自於國外之發展權移轉。所稱發展權,指在土地上從事興建、發展之權利。英國曾實施「發展權國有」,美國曾實施「發展權移轉」。前者之發展權屬於國有,後者之發展權屬於私有。
我國引進發展權移轉之構想,並將「發展權」改為「容積」,就形成現行之容積移轉。由此可知,容積移轉之容積屬於私有財。
「容積移轉」之容積雖屬於私有財,但「容積獎勵」之容積則屬於公共財。容積獎勵係以屬於全體市民所有之生活空間(即容積)贈與私地主。此舉將使市民之生活空間更擁擠、生活品質更低下。因此,除非私地主之土地使用具有公益性或外部利益,否則政府不宜浮濫給予容積獎勵。
總之,「容積移轉」之容積屬於私有財,「容積獎勵」之容積屬於公共財。因此,容積是私有財,抑或公共財,不能一概而論,應視情況而定。
(二)容積是物權,抑或債權?
依物權法定主義,現行法律並無明定發展權為物權,故容積不是物權。又,私地主擁有容積就可以在其土地從事興建、發展之權利,無須向政府請求給付,故容積不是債權。
基上,容積既非物權,亦非債權,故宜以準物權視之。換言之,容積雖非物權,然準用民法物權編規定處理。
關鍵詞
容積移轉、發展權移轉、容積獎勵、民法物權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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