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名
房價上漲拉動地價上漲,而非地價上漲推動房價上漲,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26/02/26
內文
(一)建設公司購地之最高價格
建設公司就建築基地在最有效使用下,預估銷售總金額,扣除建築成本、管銷費用及正常利潤,所得到之餘額,就是建設公司購買土地之最高支付價格。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81條「土地開發分析法」之公式正是此一構想。
土地開發分析法之公式如下:
V=S÷(1+R)÷(1+i)−(C+M)……①
其中:
- V代表個別基地之地價:地價為因變數,S、C、M、i及R等為自變數。亦即,個別基地之地價(V)受到總銷售金額(S)、建築成本(C)、管銷費用(M)、綜合利率(i)、適當利潤率(R)等之影響。以函數關係表示如下:
V=f(S, C, M, i, R)……② - S代表總銷售金額:建設公司於建築基地之建蔽率、容積率等容積管制下,規劃建物之可銷售樓地板面積(即建坪)。再就各層可銷售單價(即房價),乘以各層可銷售樓地板面積,就得到總銷售金額(即建案之總收入)。亦即:
S=Σ(P×Q)……③
其中:
S:預期總銷售金額。
P:各層之可銷售單價(即房價)。
Q:各層之可銷售樓地板面積(即建坪)。 - C代表建築成本:建築成本就是造價成本。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稱為「直接成本」。
- M代表管銷費用:管銷費用包括規劃設計費、廣告費及銷售費、管理費、稅捐等,但不包括資本利息。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稱為「間接成本」。
- i代表綜合利率:綜合利率為個案利率,而非年利率。亦即,建案興建一段期間所負擔之平均利率。
- R代表適當利潤率:適當利潤率就是經濟學之正常利潤率。適當利潤率為個案利潤率,而非年利潤率。亦即,建案興建一段期間所要求之正常利潤率。
V=f(P, A, C, M, i, R)……④
由①式可知,房價(P)與地價(V)成正比,容積率(A)與地價(V)成正比,造價(C)與地價(V)成反比,管銷費用(M)與地價(V)成反比,綜合利率(i)與地價(V)成反比,適當利潤率(R)與地價(V)成反比。
(三) 地價與房價之關係:- 由④式可知,房價(P)為自變數,地價(V)為因變數。因此,房價影響地價,而非地價影響房價。
- 房價(P)與地價(V)成正比。亦即,房價上漲拉動地價上漲,而非地價上漲推動房價上漲。
(四)預售屋價格為不動產價格之核心
建設公司所採用之房價(P)為預售屋價,而非新成屋價。因此,預售屋價上漲帶動新成屋價上漲,新成屋價上漲再帶動中古屋價上漲。
綜上,預售屋價上漲帶動地價上漲,預售屋價上張又帶動新成屋價上漲及中古屋價上漲。要言之,預售屋價格為不動產價格上漲之領頭羊。
政府於不動產價格高漲時,採取抑制不動產價格高漲之措施,焦點應放在預售屋價格。只要預售屋價格受到抑制,其餘之新成屋價、中古屋價及地價等隨之熄火。
關鍵詞
土地開發分析法、房價、地價、預售屋價、新成屋價、中古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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