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之勾稽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26/10/22
內文
實價登錄之目的在使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實價課稅之目的在使不動產課稅公平合理。前者之主管機關為地政機關,後者之主管機關為財稅機關。然,上開二種實價應為一致。
(一)實價登錄:
- 申報義務人:
(1)成屋買賣:由買方與賣方共同申報。
(2)預售屋買賣:- ①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由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辦理申報。
- ②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由不動產經紀業辦理申報。
- 申報地點:各地之地政事務所。
- 申報期限:
(1)成屋買賣: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辦理申報。
(2)預售屋買賣: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申報。 - 申報文件:填具申報書。
(二)實價課稅(指房地合一所得稅):
- 申報義務人:由賣方申報。
- 申報地點:各地之國稅局。
- 申報期限:
(1)成屋買賣: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三十日內申報。
(2)預售屋買賣: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日之次日起算三十日內申報。 - 申報文件: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
(三)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之勾稽:
- 地政單位之實價登錄資料應與財稅單位之實價課稅資料相互勾稽。
- 現行,實價登錄不必檢附私契影本,實價課稅必須檢附私契影本。為求一致,實價登錄申報亦應檢附私契影本。
- 實價登錄之申報實價與實價課稅之申報實價,如有不一致,經查證申報不實,應處以重罰,使申報義務人憚於作假。
- 制衡機制:
(1)建設公司對於實價登錄之申報實價期望作高,以利於銀行高貸及提高售屋行情。但對於實價課稅之申報實價期望作低,以減少房地合一所得稅。因此,建設公司採取下列作假行為:- ①高報實價登錄價格,再以折讓、找補、退款等方式,低報實價課稅價格。
- ②製造假買賣,高報實價登錄價格,日後解除契約,註銷交易。
關鍵詞
實價登錄、實價課稅、勾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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