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之作業,曾榮耀老師
作者
蘇偉強
日期
2022/06/28
內文
一、意義
聲明人藉由線上聲明登錄以表明不動產處分真意,可作為免當事人親自到場措施。因此,採用線上聲明措施,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節省民眾時間與金錢。
二、作業步驟
(一)聲明登錄
所有權人若為自然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辦理;若為公司法人,可使用「工商憑證」登入系統辦理。
聲明事項:
- 不動產標的
- 辦理事項(登記原因)
- 取得權利人
- 委託代理人
- 聲明期限
(二)聲明驗證
提供專業代理人(地政士或律師)輸入聲明人提供的聲明序號,以電子簽章方式完成聲明驗證,系統並可產製經代理人驗證完成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以利登記案件附案或留存。
(三)申請登記
完成線上聲明登錄及驗證後,登記案件送件請於申請書載明聲明序號或將登錄表附案,併同其他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申請登記。
搭配全程網路申請方式,甚至可不用至地政事務所送件。
圖1:聲明人與登記義務人資料參考圖示(自然人)
圖2:聲明事項參考圖示
圖3:聲明簽章參考圖示
圖4:代理人驗證參考圖示
三、聲明期限
線上聲明日期,起始日期為新增聲明登錄日期;終止日期為自動計算三個月,可修改,不得超過三個月。
四、取消聲名
(一)聲明人登錄聲明後,在代理人未驗證前(聲明進度為「待代理人驗證」中),可取消聲明。
(二)聲明人登錄聲明後,聲明由代理人退回修正時,可取消聲明。
(三)經代理人簽章驗證後,聲明登錄無法線上取消。需雙方會同書面撤回,由受理機關於系統處理。
參考資料:
內政部,2021,數位櫃臺系統-線上聲明登錄操作手冊(版本2.0)。
關鍵詞
線上聲明、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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