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公共設施效益資本化與稅的資本化,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23/09/07
內文
政府在某特定地區興建公共設施(如道路、公園、運動場等),將使該地區地價上漲。因此,政府透過重新規定地價,提高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稅負擔,增加財稅收入。政府再以此收入進行另一波公共設施建設,形成正向循環。
公共設施建設會提高土地價格,此即「公共設施效益資本化」之效果。課徵地價稅會降低土地價格,此即「稅的資本化」之效果。如果提高土地價格幅度等於降低土地價格幅度,將造成地價平穩。因此,公共設施效益資本化等於稅的資本化,將促使地價穩定發展。
公共設施效益資本化造成土地所有權人受益,稅的資本化造成土地所有權人受損。如果受益程度等於受損程度,符合受益者負擔精神。
關於「地價永以定」與「重新規定地價」之爭,筆者主張重新規定地價。其理由如下:
(一)重新規定地價可增加國庫收入,使政府有財力進行公共建設。
(二)重新規定地價可達成公共設施效益資本化等於稅的資本化,符合「使用者付費、受益者負擔」。
(三)重新規定地價可穩定地價發展,避免地價暴漲。
(四)重新規定地價可實現地方自治;取之地方,用之於地方。
關鍵詞
公共設施、資本化、土地所有權人、重新規定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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