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平均地權之實施現況,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23/08/31
內文
我國土地政策依循孫中山先生平均地權思想。然,現行實施現況與其思想有何差異? 茲以平均地權之四大辦法說明:
(一)規定地價:
- 平均地權思想: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報地價。倘報得太高,以照價徵稅予以制衡;倘報得太低,以照價收買予以制衡。
現行實施現況:採兩價(即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並存制。公告地價之用途在課徵地價稅;由政府查估公告地價,再由土地所有權人於百分之二十範圍內申報地價。公告土地現值之用途在課徵土地增值稅;由政府查估公告土地現值,再由土地所有權人在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下申報移轉現值。 - 平均地權思想:規定地價永以定(即地價永以為定)。規定地價部分,屬於私有財產,予以照價徵稅;規定地價以後之漲價部分,屬於公有財產,予以漲價歸公。
現行實施現況: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即地價不永以為定)。地方公共建設,造成地價上漲,透過重新規定地價,提高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稅負擔,以達成稅的資本化符合公共設施效益資本化。
(二)照價徵稅:
- 平均地權思想:照價徵稅採重稅,以促進土地利用。
現行實施現況:照價徵稅以地價稅行之。地價稅採累進稅,以平均社會財富及抑制壟斷兼併。惟因公告地價偏低,導致申報地價(即稅基)偏低,呈現輕稅現象。 - 平均地權思想:土地改良物採輕稅,甚至免稅,以促進資本累積。
現行實施現況:房屋稅除自住房屋予以優惠外,採重稅,以打擊囤房、炒房。
(三)照價收買:
- 平均地權思想:照價收買為土地所有權人低報地價之制衡手段。另,照價收買為政府開發建設取得土地之方法。
現行實施現況:採土地徵收與照價收買並行。土地徵收為公共建設取得土地之手段,照價收買為制裁土地所有權人未善盡利用土地之手段。簡言之,土地徵收為積極性措施,照價收買為制裁性措施。 - 平均地權思想:照價收買依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收買。
現行實施現況:照價收買依申報地價、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或公告土地現值收買,視情形而定。另,土地徵收按市價徵收。
(四)漲價歸公:
- 平均地權思想:漲價完全歸公,採實價計徵,稅率百分之百。
現行實施現況:漲價歸公以土地增值稅行之。漲價部分歸公,採申報移轉現值計徵,稅率20%、30%及40%之累進稅。 - 平均地權思想:漲價歸公單一措施,僅對土地課徵資本利得稅,未對房屋課徵資本利得稅。
現行實施現況:採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所得稅並行。土地增值稅於移轉登記前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於移轉登記後課徵。現制,對土地課徵資本利得稅,亦對房屋課徵資本利得稅。
綜上,孫中山先生平均地權思想,推展上仍有一些窒礙難行之處。因此須予以修正,並視情況隨時變通。總之,土地政策須與時俱進,切勿執著於一人思想。
關鍵詞
平均地權、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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