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各種地價之釐清,曾榮耀老師
作者
蘇偉強
日期
2024/01/02
內文
各位同學2024年新年愉快,本週專欄就各種「地價」觀念予以釐清:
- 區段地價:為該範圍內買賣交易實例的平均價格,作為評定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之依據。
- 公告地價:政府參考區段地價,每2年於1月1日公布的個別土地地價(大約市價1~3成),其目的是供所有權人申報地價用。
- 公告土地現值:政府參考區段地價,每年1月1日公布的個別土地地價(接近市價,約7~9成),其目的是供所有權人於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用。
- 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參考政府的公告地價,於80%至120%的範圍內以自己土地條件申報,並於申報後會被納入地價稅及總歸戶冊,送給稅捐稽徵機關課地價稅用。
- 申報移轉現值: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土地移轉時,參考公告土地現值,以該現值為基準進行申報,做為稅捐機關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
- 徵收補償市價: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該市價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價格,作為徵收補償用。
- 市場正常交易價格:指市場實際成交價格,亦即由買賣雙方基於自由意思,合意決定之價格,為實價登錄申報及房地合一稅之依據。
關鍵詞
地價、區段地價、公告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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