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師最強金三角,解惑神猜題!
曾榮耀老師
- 老師教學認真仔細、完整,對於學生問題有耐心回答。講義內容紮實能讓同學快速進入狀況。
- 教學善用架構圖解,自創口訣協助背誦,並結合時事舉例,活用分析思維,考前猜題命中率高!
證照成功考取經驗分享!
蔡○臣 考取:114不動產經紀人
每個老師都非常有一套,民法的高律老師,會先把各章節的思考模式跟答題方式羅列出來,使用深入淺出的方式解講法條的立法邏輯,懂了之後會比較好記憶,而不是單純的背法條,對於我這種過往以理工科為主的人來說,會比較好吸收。
許文昌老師在土地稅法跟經紀業條例課程中,常帶到實務狀況,對於本身從事代銷業的我可以更融會貫通,理解之後再背誦有效率很多。
曾榮耀老師課程講解非常詳細,是我非常喜歡的,對於國家考試的準備我希望越全面越好,曾老師讓我筆記做得非常扎實,並搭配課堂上畫的圖幫助記憶,受益良多。
最後,老師們課堂上提到常出現的考點一定要加強,就會有很高機率可以過關。
陳○銘 考取:114不動產經紀人
謝謝許文昌老師土地稅法、不動產估價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的深入講解,透過超級詳細的實務案例經驗分享,讓我記憶更加深刻。在校時期也曾修習過老師的課程,是我選擇高點函授的一大主因。
謝謝曾榮耀老師對於土地法規的口訣架構式教學,許多有趣的口訣以及對法規的爭議、學說都有非常詳細的講解,尤其徵收與重劃的章節時常令我感到焦慮,也是我重複觀看最多的部分,多虧老師的教學,才能短時間順利掌握相關概念。
謝謝高律老師讓本來以為要放棄民法的我有一線曙光,對於法規的架構講解真得非常仔細,這次考試成績也令我意外,申論題居然拿到其中一題滿分,所幸老師強調很重要的抵押權以及共有物的講解,讓我考前著重準備,三段論法也是讓我在答題上邏輯更清晰的關鍵。
劉○鵬 考取:114不動產經紀人
高點是地政備考第一品牌,當然選擇高點。
曾榮耀老師是帶領我進入土地相關法規的入門導師,口條、板書、實務經驗皆功力強大。
許文昌老師更號稱地政之神,無可挑剔。
高律老師的民法內容化繁為簡,遇到關鍵條文也會提示重點,非常有用。
函授課程能夠跨越時空限制,幫助我節省不少交通時間,線上課程亦能調整速度,也能重複觀看,攻克自己較為不熟的地方。接下來的地政士考試也希望能乘勝追擊,感謝高點讓我一試上榜不動產經紀人!
許○湖 考取:114不動產經紀人
高點的師資在業界無人能出其右,許文昌老師的不動產估價課程,教學深入淺出、鉅細靡遺,讓沒接觸過估價實務的我,面對考試也能從從容容、游刃有餘。
曾榮耀老師上課幽默風趣,用口訣讓稅法化繁為簡、條理分明,變得不再枯燥。
高律老師把民法眾多條文,透過體系化整理、擷取重點,讓民法準備起來事半功倍。
除了課程之外,高點的另一個特色在於教材豐富、多元及完整,能充分感受到每位老師的用心,從正課教材、總複習講義、歷屆經典試題,全方位幫助考生打下紮實基礎,面對各種考題都能從容以對。
楊○ 考取:114地政士
許文昌老師在課程中的講解條理分明,將艱澀的法條轉化為容易理解的實例,讓我在法規應用上更為靈活。
曾榮耀老師的土地法、土地登記實務及土地稅法,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將複雜內容轉化為重點脈絡,尤其在考前衝刺班,更是助我一臂之力。
民法高律老師則以幽默風趣的方式詮釋抽象的法律概念,搭配大量題目演練,讓我在輕鬆的氛圍中牢牢掌握考試要點。
整體來說,高點的課程安排與師資團隊不僅幫助我建立完整的知識體系,也讓我在備考期間保持自信與動力,最終順利通過地政士考試!
鄭○新 考取:114地政士
許文昌老師的教學方式深入淺出,使學生能夠見樹又見林。其教學所採見解獨到精闢,講課清晰風趣,並佐以實務案例與條文操作,使學生能夠聽其課更知其道,可謂一舉兩得。
曾榮耀老師的教學風格幽默簡潔,能夠在把觀念說清的同時又賦予背誦口訣,使學生得以得其內容並記起所學。遇重大實務見解或修法內容更動時也會及時補充相關資料,而讓相關考題無以漏網。
高律老師的教學模式精準實用,能拆解民法的架構使其一覽無遺而應用於考試之上,搭配其自身實務經驗與眉角,使學生得以身歷其法。且講課流暢風趣、邏輯清晰,乃備考學習的不二之選。
PTT、DCARD首推黃金師資組合!
年年精準命中考題!
- 114地政士【土地稅法規】
- 四、稅捐稽徵機關依職權行使其核課行為,用以確定納稅義務人具體納稅內容之時效,對於稅捐之核課期間及核課期間之起算有何相關規定?請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分別詳述之。(25分)
- 考點命中:《土地稅法規論(第2版)》,高點文化出版,許文昌博士編著,頁2-47及1-48。
- 114地政士【土地法規】
- 四、地政士甲以詐騙之故意,持偽造之權利人乙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代理權利人乙就其土地、建物,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該行為可能違反地政士法那些規定?(25分)
- 考點命中:《高點.來勝地政士法課堂講義》第一回,曾榮耀編撰,頁10。
- 114地政士【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 二、甲因創業失敗,為了避免其名下A屋遭債權人強制執行,遂與其友人乙通謀,作成虛偽買賣契約,將A屋登記移轉至乙名下,但實際上是將A屋便宜的出租予乙,並每月收取租金。甲將名下財產安排妥當之後,隨即出國繼續為事業謀求新的發展。嗣後,乙因公司實施無薪假,收入極不穩定,而A屋因地段良好,周邊房屋租金普遍上升,乙在未經甲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A屋全部出租給善意的丙居住,賺取與支付給甲租金間的差額以貼補日常開銷。試問:(一)A屋的所有權為何人所有?乙、丙間房屋租賃契約的效力為何?(二)某日甲回國後發現不認識的丙占有使用A屋,甲得否請求丙返還A屋?試依民法相關規定說明之。(25分)
- 考點命中:《高點.來勝民法課堂講義》第一回,高律老師編撰,頁74-75。
- 113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
- 二、甲乙簽訂一般委託銷售契約書,甲委託乙出售其所有之A廠房土地,委託契約之報酬為委託銷售總價2%,同日乙即媒介甲與丙公司簽立不動產買賣意向書,丙交付100萬元支票為定金,由乙保管作為嗣後丙履約時價金之一部或違約時之賠償;三週後,甲與丙公司以總價7500萬元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惟丙公司並未依約給付第一期款,亦未開設履約專戶,甲丙簽訂和解契約,乙未得甲同意逕將作為定金之100萬支票退還給丙公司。試問:甲乙之法律關係為何?乙得否向甲主張服務報酬?(25分)
- 考點命中:《高點.來勝民法講義》第三回,高律編撰,頁51~52。
- 113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 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不動產經紀業應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揭示那些文件?那一文件代銷經紀業不適用之?違反此一規定者,應如何處罰之?(25分)
- 考點命中:《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實戰篇)(第9版)》,許文昌編著,高點文化出版,頁1-57(一)。
- 113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 一、請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試述公辦市地重劃之實施過程中,主管機關應盡公告通知之事項為何?所有權人表達異議之時機與方式?以及主管機關對異議如何處理?(25分)
- 考點命中:《高點.來勝土地法規講義》第一回,曾榮耀編撰,頁1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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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
- 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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