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老舊建物拆除重建之時機,許文昌老師
作者
許文昌
日期
2017/02/09
內文
建物使用一段時間後,通常會發生老舊衰頹而遭到拆除重建,試問拆除重建或土地再開發之時機如何決定?如圖所示,AB代表潛在房地總價(指土地在最有效使用下所規劃興建建物之房地總價),AC代表實際房地總價(指目前實際建物之房地總價)。
當建物興建完成初期,土地上之建物符合當時之最有效使用,潛在房地總價等於實際房地總價,故無間隙現象。隨著時間之增加,一方面都市逐漸成長與擴張,造成潛在房地總價不斷上升;另一方面,原有建物逐漸老舊,造成實際房地總價不斷下降。因此,潛在房地總價與實際房地總價之間隙產生,並逐漸拉大。
當間隙拉大至足以涵蓋興建新建物之營建成本(假設為),則老舊建物就值得拆除重建。如圖所示,當建物使用至t0時,就值得拆除重建。又,當政府推行容積獎勵或容積移轉時,將使潛在房地總價由AB上移至AD,設(假設為,則老舊建物拆除重建時機提前至t1進行。
如圖所示,EF代表素地價格(指不考慮建物對土地之影響,單就土地在最有效使用下之地價)。當素地價格等於實際房地總價,如圖中之K點,則老舊建物已無存在價值,應該立即拆除重建。總之,當建物使用至t0時,就「值得」拆除重建;當建物使用至t2時,就「應該」拆除重建。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從事房地估價時,在K點之前,評估房地價格,即評估實際房地總價AK;在K點之後,評估土地價格,即評估素地價格KF。
關鍵詞
老舊建物、老舊建物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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