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農地政策的時事探討,曾榮耀老師
作者
曾榮耀
日期
2016/12/20
內文
各位同學好
本週專欄來談談農地政策
首先,請大家看看今天的一則新聞:
農民:農地種電年賺30萬 誰還要辛苦耕種?【原文轉自:聯合新聞網】
所謂農地種電係農地利用結合綠能與農業經營,設置農業設施附屬綠能設備。俗稱「農業大棚」。
與考試有關的有以下幾個面向,幫各位彙整如下:
第一,從法來談,農地為何可以種電?
- 以農牧用地而言,根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附表一「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該用地容許做「再生能源相關設施」,但限於風力發電、太陽光電及地熱發電之發電設施點狀使用,點狀使用面積不得超過 660 平方公尺(約 200 坪)。
-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102 年修正後,第 3 條指出農業設施包含綠能設施;而第 27 條指出綠能設施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設置於農業用地:
(1)結合農業經營。
(2)減緩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之農業用地地層持續下陷。
(3)防止受污染農業用地栽植特定農作物。
第二,從政策面來談,農地種電之優缺點:
優點:
- 增加農民收入
- 優於休耕補助金額
- 解決地層下陷問題(減少民眾為耕種而超抽地下水)
- 因應氣候變遷下的農業轉型
- 農地立體化利用,增加經濟價值
缺點:
- 農地不生產
- 種電與耕作無法同時進行(缺乏日照反而使作物生長不良)
- 排擠真正務農者的農地需求
- 農作使用反而成為附屬使用
- 許多農業設施徒有綠能外觀,卻無農業經營實質
- 農地種電墊高農地價格,變相排除有心務農者
- 蓄意污染優良農田的風險
建議:
- 利用既有農業「設施」,如畜牧場、溫室屋頂
- 以農作為主,發電為輔(於農業經營的基礎下結合綠能應用)
- 太陽光電板下須農地農用
- 限縮點狀面積,或增加建蔽率規定
- 細緻化農作與綠能使用的內容,例如透光率、農作存活率、農作物類別限制等
- 縣市政府落實稽查制度
- 鼓勵農民自主設置小型、分散之綠能設施,避免綠能大廠營利思維
農地在台灣已呈現北農舍、中違章、南種電的特殊現象。
其中,號稱二次農地浩劫的農地種電,結果是「菇舍沒有菇、雞舍沒有雞,農業大棚全部在種咖啡與過貓」反而跟原本政策目標背道而馳。
由於農地種電問題逐漸浮現,並且在政府大力推動綠能政策下,更可能加遽問題的嚴重性,未來很有可能會入考題,大家可以開始準備了!
參考資料來源:
- 二次農地沉淪錄專題-01前言:農地種電,比假農舍還棘手【原文轉自:上下游News&Market新聞市集】
- 二次農地沉淪錄專題-02 光電農棚 搶占農地比豪華農舍還猛【原文轉自:上下游News&Market新聞市集】
- 二次農地沉淪錄專題-03 光電咖啡、幽靈禽舍,農業大棚光怪陸離【原文轉自:上下游News&Market新聞市集】
- 二次農地沉淪錄專題-06從農舍到光電農棚 如何認定「農地農用」?【原文轉自:上下游News&Market新聞市集】
- 變相的綠電 實質的農地掠奪 農地種電肥了誰?【原文轉自:上下游News&Market新聞市集】
- 避免「假種田、真種電」 農委會嚴訂太陽能發電標準【原文轉自:風傳媒】
關鍵詞
農地政策、農地種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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