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輔導合法化原則,曾榮耀老師
作者
蘇偉強
日期
2019/06/13
內文
各位同學好
今日專欄為各同學提醒最近很夯的違規工廠就地合法化議題,有關全國國土計畫所提違規使用「輔導合法化之原則」,高普考同學之土地政策與利用應予準備:
違反土地使用管制情形輔導合法之政策,應符合安全性、公平性及合理性等原則,避免違規開發業者誤認為先違法使用,再循輔導合法化之模式,較易取得土地合法使用:
一、安全性
(一)不得妨害公共安全或有礙自然景觀之情事。
(二)涉及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估及建築安全者,應依相關規定審查,不得逕以排除。
二、公平性
(一)輔導合法化不能視為「就地合法化」。輔導合法化過程中,違反相關法令仍依各該法令裁處,以維護整體社會公平正義及經濟發展。
(二)為避免違法使用致改變原屬不可開發區或建築之地形地貌,有關審查需參據之地形資料,仍須以原始地形為準。
(三)範圍區內依法規劃配置所需之公共設施及衍生區外公共設施需求,由開發者公平、合理負擔。
三、合理性
(一)因基地先行違規開發,而未依相關法規維持原始地形地貌或留設緩衝空間(或設施)等應予以補足,其補足之區位或配置方式並應發揮其功能與效益。
(二)針對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列為專案輔導合法化開發案,是否須拆除建築物恢復原狀申請合法使用,係屬相關法令主管機關權責,仍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關鍵詞
全國國土計畫、輔導合法化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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