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地籍圖重測與土地複丈之差異,曾榮耀老師
作者
蘇偉強
日期
2021/05/20
內文
複丈與地籍圖重測意義不同,地籍圖重測,係將人民原有土地範圍,利用地籍調查及測量等方法,將其完整反映於地籍圖上(司法院釋字第374號解釋參照)。而土地複丈,乃係指基於分割、合併、坍沒、界址調整或經界不明等原因,由土地所有權人或承租人等(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5條)向地政機關申請對已確定登記之地籍資料(即已依法辦竣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之土地)實施再測量。
(參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164號判決)
其差異茲整理如下表所示:
差異 | 地籍圖重測 | 土地複丈 |
意義 | 地籍圖重測,係將人民原有土地範圍,利用地籍調查及測量等方法,將其完整反映於地籍圖上。 | 指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人為或天然因素等,造成宗地界址與地籍圖不符時,申請土地再測量,以訂正地籍圖。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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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 | 已完成地籍測量地區 | 已完成地籍測量地區 |
地籍圖 | 重新製作新地籍原圖 | 訂正原有地籍圖 |
範圍 | 大面積 同一段別以上的土地 (重測區) |
小面積 依申請人申請範圍 (如一宗或數宗土地) |
辦理機關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地政事務所 |
繳交規費 | 無須繳納重測費 | 應繳納複丈費 |
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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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地籍圖重測、土地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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